今天早上看腳的傷口似乎已經有消炎的樣子,
於是下午就包紥了後和阿媽出門去看中醫, 
沒想到,是我樂觀過了頭;
一出門就又開始覺得隱隱作痛,
但是都上了公車,就只能繼續往中醫院前進了。

看了中醫,拿了藥,
和阿媽往公車站牌前進, 
回程的公車不比去程,
站牌不只要過馬路還得走一小段路,
左等右等,公車終於來了,
大家都知道,在台北看到公車要揮手揮的很用力,
我跟阿媽都揮了手,
沒想到公車居然停在街的另一端,
我只好一跛一跳的往它前進,
一上車,
公車司機:我以為妳要坐前面那一台。
一瞬間我的火氣都上來了,
我要坐前面那台幹嘛要跑過來,
我:我要坐這台。而且你的站牌在另一邊!
司機:我有等你啊,又沒開走啊。

真是卡好咧,

我是要感恩你有等我囉~


怒到一個爆炸,要不是全車的阿伯阿桑都在看我,阿媽也在場,老娘絕對會繼續轟下去。
腳已經很痛了,還碰到這種司機,
在台北市難道不是四肢健全的人就沒資格坐車是嗎?

馬的咧,腳痛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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